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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由输入地保障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01|浏览次数:

大众网济南8月19日讯(记者 于潇潇)为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文件规定,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山东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同时,山东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根据输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均衡配置教学资源。抓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增加城镇教育储备,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山东还抓紧建立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提前申报制度和就学档案制度,掌握农民工子女就学基本情况,防止学生辍学。禁止一切针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歧视行为,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国家规定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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