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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3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13-01-01|浏览次数:

浙江大学2013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12年12月13日 访问次数:10938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31个省(市、区)的理科生和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20个省(市、区)的文科生。

2、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学习能力,进校后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的高中毕业生。

3、申请者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组织的2013年艺术特长专项考核。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3年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55人。各项目签约人数根据生源质量而定。

招收项目:笛子、唢呐、笙、二胡(中胡、高胡)、扬琴、古筝、柳琴、琵琶、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舞蹈、声乐、晚会主持、手风琴。其中重点招收项目为:唢呐、笙、大管、声乐(男高音)、声乐(女中音)。

 

三、申请报名方法

步骤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2、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报名系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1月4日。

3、打印《浙江大学2013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步骤二、书面材料邮寄

考生须于2013年1月5日12:00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a.《浙江大学2013年文艺特长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e.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光盘或录像带)。

f.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证明。

g.所获各类考级证书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a、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b、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c、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d、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根据申请材料情况,经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评审,选出初选名单,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3年1月10日。

2、网上确认缴费: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7日,初审通过考生需网上确认并缴费,未及时确认并缴费者不予安排考试。

3、1月20日至1月22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

4、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3年1月25日至1月27日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测试方式:考生现场展示,我校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测试合格考生为我校文艺特长资格生。

5、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6、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降分标准按照教育部2013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

注 :浙江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资格生。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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