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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职院与宁波职院达成框架合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01|浏览次数:
 为共同探讨高职教育规律,不断提升高职办学水平,张训华院长一行6人于7月1日前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考察交流,并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定期交流高职教育办学经验,共同提高办学水平;双方根据需要互派教师任教,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教材和教法的研讨,共同编写新教材,互为对方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创造条件;创造有利条件,深化合作内涵,开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资源、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立合作新模式;支持院系和部门开展对口交流。协议的达成,必将对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特色名校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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